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7日发布人:胡震勇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今年暑假,我院精心组织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目前,我院2015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为进一步巩固今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促进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发展,现就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1.评选条件:能够按照学校要求,积极主动的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模范遵守社会实践守则,自觉维护学校荣誉;深入基层,活动主题明确,深受接收单位好评;能够及时提交社会实践论文及《暑期社会活动情况登记表》;论文内容真实,条例清漆,字迹工整。
2.名额:不超过各团总支总人数的2%
(二)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1.评选条件:上交的实践报告中主体鲜明,围绕社会热点和基层所需开展专题调研或围绕某一主线真诚的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报告条理清晰,内容真实,分析透彻,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或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名额:一等奖不超过团总支总人数的2%,二等奖不超过团总支总人数的3%,三等奖不超过团总支总人数的5%
(三)先进集体(团总支.团支部)
1.评选条件:活动内容丰富,富有创意,工作规范,总结及时,成绩显著,成果丰富,有论文、报告、图片等;论文提交总数不少于团总支或支部总人数的95%
2.名额:先进集体不超过团总支部总数的15%
3.所有奖项以今年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的个人及集体优先参与评选。
 
院团委             
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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