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的通知 (豫水职院〔2014〕72号) 有关处室、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基本要求》,加强我院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院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教师完成全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任务及课外艺术活动指导任务;组织教师开展公共艺术教研、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做好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同时聘任陈锦杰同志为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孙鲁予同志为副主任(兼)。 特此通知。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14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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