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土木工程系151021班(班主任:陈文)、水利工程系142112班(班主任:王 超)被授予“河南省2016年度文明班级”荣誉称号;水利工程系赵 辰被授予“河南省2016年度文明教师”荣誉称号;土木工程系141022班闫鹏永、132191班张靖宇,机电与信息工程系151261班许 阳、133101班苗鹏金被授予“河南省2016年度文明学生”荣誉称号。在此,我们向受到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河南省教育厅表彰的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院师生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为学院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